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江苏710公海船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井下循环制纯碱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120万吨/年井下循环制纯碱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北至盐北大道,西至台玻大道,南至安和新材料围墙,东至电厂路)
总投资:44.7551亿元
占地面积:约470亩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纯碱120万吨的生产规模,其中,重质纯碱80万吨、轻质纯碱20万吨、低钠碱20万吨。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纯碱60万吨,其中重质纯碱40万吨、轻质纯碱10万吨、低钠碱10万吨;二期建设年产纯碱60万吨,其中重质纯碱40万吨、轻质纯碱10万吨、低钠碱10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710公海船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
联系人:郑鸿煜
邮箱:1293507362@qq.com
电话:0517-87030629、1589618298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1
电子邮箱:24691484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